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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在居民小区开设办公、经营场所

  • 2007-11-26   市民:严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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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党中央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后,全国上下纷纷响应。可是有一个现象引起了很多百姓居民的严重不安,就是一些公司企业将办公、经营场所开办在居民住宅中,由于频繁的各色成分人员进出、嘈杂的声音(特别晚上加班等)以及一些不法经营等,给隔壁住户乃至整个住宅区院子的居民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上、精神上、生活上的压力,给治安、消防带来极大隐患(一些公司经营不善走人,造成人员闹事、围观),给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带来管理难度,给居民环境、物业带来严重破坏(如卫生、电梯加速损耗、停车等),给居民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如电梯费、维修费、物管费等虽然平摊至各户,但使用量不一样)。这种现象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必须加以制止、取缔。希望有关部门给以强烈关注这一情况。出台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企业登记工作,工商部门要禁止给将办公经营场所设立在居民住宅的公司企业办理登记许可、发放营业执照!还百姓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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