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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提案线索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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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居民安居乐业,治安稳定,环境优美,应禁止在居民小区、居民楼等范围内(商铺除外)使用住宅来设立公司、经营部,美容等经营性企业!实践证明,商住混杂弊病很多,造成管理困难,治安不好,环境嘈杂,污染严重,侵占业主利益,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禁止审批此类企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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