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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委严格程序审查四次会议提案

  • 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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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9日下午,市政协提案委召开提案委全体委员会议,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

   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提案共244件。会上,提案委委员们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决定对符合提案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三性要求的《关于推进柳州至韶关铁路建设项目尽快立项的建议》(民盟柳州市委提出)等218件进行立案,立案率达89.3%,对另外26件作为意见(建议)或社情反映不予以立案。在立案的218件提案中,按行业划分:工业、经济类15件,占6.8%;农、林、水类16,7.3%;城市建设、交通道路管理类68,31.2%;文教、卫体类71件,占32.5%;社会事务、民族宗教类43件,占19.7%;其它5件,占2%。其中集体提案55件,个人和联名提案163件。此外,提案委根据立案的218件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提出承办建议,并于22日交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徐伟崇副主席、陈大洲秘书长、黄穗卿副秘书长参加了当天的会议,并一同进行审查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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