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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增强办理实效

  • 2009-07-08   提 案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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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政协提案委主任第二次联席会议暨

全区提高政协提案工作质量理论研讨会论文   

 

 

      创新工作机制   增强办理实效

 

 ·柳州市政协提案委·

(获论文三等奖)

 

提案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努力探索和创新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

 

一、构建上下平行的多层次联动机制,加大提案工作力度

 

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有良好的工作机制使之落实。我们通过上下平行的多层次联动机制,加大提案工作力度,为深化办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政协领导与市委、市政府领导联动

政协领导与市委、市政府领导是提案办理工作涉及的最高层次,他们的联动是提案工作联动体制的关键。在全会期间,政协领导和市领导一同深入到委员讨论座谈现场,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鼓励委员们多提好提案;会后,政协主席会议认真研究和审定一批重点提案,并及时送给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由于建立了政协领导与市委、市政府领导之间的提案工作联系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提案十分重视,他们不仅及时阅看政协提案,而且批示政府部门认真办理。例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的86件提案,二次会议的50件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仅亲自阅看,而且做出批示,要求政府督查部门加快办理,市委督查部门加强督办。领导层的联动为各方加强协调,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政协提案委与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动

政协提案委是政协主管提案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是提案办理的督查部门,这几个部门的联动是政协与市委、政府联动机制的主体,我们多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和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

提案移办前,政协提案委主动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使他们提前了解提案总体情况和重点提案,对提案的移交流向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的督促办理打下基础。提案委还代拟出《政协提案办理意见信息反馈表》,由政府督查室随着提案一并下发到承办单位

提案办理中,政协提案委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协调。双方不定期对提案答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联合会诊”,发现失误,立即纠正。如提案人反映对所提的140号提案《关于医疗广告泛滥对柳州市整体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问题》答复不满意。我们一起到承办单位进行调研协商,交换意见,研究重办,提案人比较满意。

提案办理后,双方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尤其是对二次办理的提案进行联合追踪落实。此外,政协提案委还注意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的联谊,邀请他们参加外出考察学习。连续两年政协提案委与市政府督查部门一起到区外考察学习当地政府与政协联合办理政协提案的经验。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双方联合共同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共识。

三)政协各专委会与政府各部门联动

政协各专委会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平台,政府各部门是政协提案的具体承办部门,建立这两者之间协调、沟通工作机制,是提案工作联动机制的有效补充。市政府下发了《加强市政府部门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通知》,市政协制定了《加强政协各专委会与市政府部门对口联系的实施细则》,为对口联动的程序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各专委会通过组织委员参加政府部门的听政会、座谈会等,帮助委员撰写提案更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从而得到更好地采纳实施。为了写好有关推进“碧水蓝天”工程的提案,市政协经济科技委请来市环保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专家与撰写提案的委员进行座谈,一边“听政”,一边“议政”,使承办单位更好的办理落实这一惠及民生的提案。

 

二、形成“提、办、督”三方互动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为了使提案的提出者、提案的实施者和提案的督办者更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创新工作方式,搭建活动平台,形成提案办理工作上的“提、办、督”三方互动机制,做到了“边办边议”、“边办边评”、“边办边督”,进一步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

(一)在提案撰写过程中互动

改善城市交通,方便群众出行是老百姓和委员们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我们组织委员到建设部门和现场实地调研,就《关于尽快改造扩建屏山大道》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调研活动变成了一个共同为改善和改造这条城市主干道的专题工作研讨会。委员们理解了政府目前在“尽快”上的难处,承办部门也欣然接受了委员们“分步实施”,首先解决几处交通要口人车分流问题的建议和拓宽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渠道,向社会融资等意见,一份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政协提案就这样在互动中产生。

(二)在提案现场办理中互动

我们把提案办理“面对面”活动推向经常化、制度化,从点到面,从面到片逐步推开。自2007年以来,我们要求凡是有承办提案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等方式,与委员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协商办理提案。2008年我们在678三个月开展了“公开、集中”办理政协提案活动。有30多个具体承办政协提案的部门和单位拿出了近百份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反映社情民意的提案进行公开办理,150人次的政协委员参加了“面对面“活动,规模为历年之最,一大批呼吁关注、改善民生的提案当即得到了采纳和实施。委员们认为这样“零距离”的参政议政“很过瘾”;承办部门表示,直接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改变或深化了认识,更好地促进了工作;政府督查部门则在每次“面对面”之后进行现场“点评”,把督办做到了现场。在“面对面”的组织模式上,我们也不断创新和发展,逐步从政协牵头转为政府督查部门主抓,承办单位从被动接受安排到主动制定方案邀请委员参加,良好的工作循环形成了政府督办与督查相结合,政协民主监督与委员参政议政相结合的新模式。

(三)在提案追踪过程中互动

提案追踪办理的过程就是抓落实的过程,也是推动问题早日解决、科学解决的过程。为避免“重答复,轻办理”的情况,我们每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提案,组织委员到承办单位了解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听取单位汇报后续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办理实效。融水县红水乡高文、振民两个苗族大村的人畜饮水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难度也大。自从提案形成之后,我们一直在抓落实,抓跟踪督办,市政协领导亲自出面协调水利、林业、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落实提案办理,并多次到现场召开市、县、乡、村四级会议,依次解决了水源林种植问题、工程资金等问题,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社会效果很好。

(四)在提案答复委员不满意之后互动

在办理答复的过程中,有些委员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并又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第二次书面提案。我们请来承办单位再次倾听委员意见,举行“不满意提案二次办理”活动。通过双方协商沟通,互相交换意见,最终达成了共识,委员们对这样的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三、注重制度创新,保障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提案工作的有序运作和创新发展都离不开完善的工作制度作保障。在深化提案办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制度创新,先后修订完善了《柳州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柳州市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2008年底,抓住全市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契机,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实绩列入考核指标体系,首次将提案办理工作的成效与单位的绩效评先挂钩,对承办单位震动很大,有力地促进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每年,市政协都与市政府联合举行办理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调动了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表彰了40个优秀提案,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多出好提案的政治热情。

发挥履职作用,增强办理实效,提案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借此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兄弟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提升整体质量,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职显能做出提案工作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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