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第128号提案)
领衔督办领导:覃国安
牵头部门:联谊委
开展特殊教育,有助于改变残疾人的命运,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目前,我市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不够合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不完善,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老师数量不足且素质不高,特殊教育专管人员缺乏。联谊委在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提案。
建 议:加大对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合理规划特教学校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加强特殊教育的宣传。
市教育局收到提案,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回复: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9所,其中各县各1所,全市普通中小学全面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市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特殊教育必需的办学经费。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力争在教科研机构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考研员,加强对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学指导。二落实特殊教育老师待遇,保证足额按时发放特殊教职工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对寄宿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费,无论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还是在普通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的,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我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对在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康复)机构接受教育和康复的儿童以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残疾儿童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