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追踪报道系列之八:
少数民族委员为保护苗医苗药的提案得落实
2011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壮、瑶、苗等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把对少数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工作排上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苗族医药源远流长,是苗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苗医苗药的挖掘、整理与传承都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多种原因,近十年来,对苗医苗药的进一步挖掘整理工作进展缓慢。为此,在2013年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凤绍师(苗族)委员与其他委员一道,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苗医苗药发展的建议》提案。提案送交承办部门市卫生局后得到该局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2013年4月18日,市卫生局指派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同志和市中医院的中医专家一起来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开展调研,在该县中医医院召开了有县卫生局、县民族局等有关部门、县中医院苗医医师、当地民间医师等各方面人员参加的会议。市卫生局在详尽解读自治区有关政策、充分了解融水县苗医苗药发展现状、认真听取各方面对苗医苗药发展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发展融水县苗医苗药事业,进一步开展对苗医苗药发掘、整理和积极培养一支苗医苗药人才队伍的意见:
1、请融水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县卫生局、县民族局共同做好苗医药的发展工作;
2、市卫生局负责做好与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的对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将融水县中医院建设成为苗医医院;
3、市卫生局负责根据县苗医苗药发掘整理工作的需要,派出市级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4、鼓励现有民间医师积极报名参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试等国家组织的相关考试,争取通过考试依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为苗医苗药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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