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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条例 严格审查提案

市政协召开十二届提案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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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市政协召开十二届提案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进行审查。市政协副主席罗铭、秘书长陈仕福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协副秘书长梁志雄主持。

提案委主任农志兴领学了全国、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柳州市“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并对我市“提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行了说明。

提案委副主任李琳向审查委员会通报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情况。

会上,提案审查委员们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决定对符合提案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三性要求的《关于用“互联网+精准扶贫”模式,提升我市精准扶贫的建议》(朱家煦提出)等28件进行立案,立案率达93.33%,对另外2件作为意见(建议)或社情反映不予以立案。在立案的28件提案中,按行业划分:工业、经济类1件,占3.57%;农、林、水类4件,占14.29%;城市建设、交通道路管理类4件,占14.29%;文教、卫体类11件,占39.28%;社会事务、民族宗教类8件,占28.57%。其中集体提案1件,个人和联名提案27件。提案委根据立案的28件提案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于12月底分别交给市党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部门。

最后,罗铭副主席在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本次提案审查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表示充分肯定,希望大家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罗铭指出,对委员的每一份提案都要保持审慎的态度,即要充分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和保护好委员参政议政的满腔热情,还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引导委员在提案质量上狠下功夫。他强调,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把握水平,尽快了解提案工作各个环节的情况、掌握提案提出和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把握提案审查立案的标准,真正成为提案工作的行家里手。

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提案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一同进行审查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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