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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逐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

  • 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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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下旬开始一直到10月底,柳州市卫生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卫生院的执业校验工作。校验的主要内容是:核定医疗机构现状与其规模是否相应,对于病床使用率长期不足75%的医院,卫生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其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医疗服务范围,核查医疗机构是否按批准设置的诊疗科目开设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医疗机构新增设临床科室,必须有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业务用房、相应专业执业医师和专科设备。对于医疗机构中已批准的诊疗科目经核实无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的,卫生局将依法注销该诊疗科目。对擅自设置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在校验中检查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有符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各项制度与职责的执行情况。

19日起一直到1030日前,卫生局将分期分批地对已提交校验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及现场审查。对于逾期不校验的卫生院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不符合校验要求的医疗机构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并提出整改意见,暂缓校验期满后予以再次审查。

市卫生局对城区卫生院执业资格进行校验之后,对农村的乡镇卫生院也要逐步开展执业资格校验,以此来逐步规范我市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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