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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宜居的城市人民更加安居乐业

  • 2011-03-07    社会法制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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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进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3社会法制委在市政协党组成员韦开翔的带领下,到市住建委就“十二五”期间柳州如何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以廉租房、经济实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形式的住房保障,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与住建委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座谈中了解到: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从理清思路、构建体系入手,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逐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和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构建住有所居和谐柳州,加快推进现代宜居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和取得成效

我市从1995年开始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民生工作的不断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国现有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目标后,我市开始了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截止20113,我市已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7476套,214.34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开工建设7590套,36.6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10744套,10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筹建1248套,7万平方米;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工建设7894套,66.69万平方米。已建成秀山小区、北祥新居、潭西小区、银山小区、银海小区、和兴园、柳太苑、和谐家园等八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竣工14650套,118.5万平方米;目前仍有静兰小区、壶东苑、银海小区四期、北祥新居二期、兴怡园、柳开馨园、宏祥园等七个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约12826套,95.84万平方米。此外,我市还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了5812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有效地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我市十二五规划,我市将建设汽车城等重点工程,作为自治区的超大城市,我市将新增加人口100多万,大量的人口增加势必要解决大量的外来人口住房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2.6万套,总计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面积约215.7公顷,需要建设资金约150亿元。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将公租房和廉租房进行并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积极落实开局之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1年广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29万套,我市建设任务为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5万套。其中,新增(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危旧房改造、棚改、租赁等方式)廉租住房4370套、公共租赁住房9000套;新增租赁补贴7500户。为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将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分解,由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分管县长签订2011年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由各县承担7000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1. 积极与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商落实建设用地,利用原有的存量用地,园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提高政府土地出让金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扩宽融资渠道,争取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 2011年将重点起草《柳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管理办法》和《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针对廉租住房的准入和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和回购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将廉租房保障覆盖面扩大至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住房标准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推进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经费缺乏。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成,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须由具体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我市由住房城乡建设委具体负责全市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既是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又是住房保障具体经办机构,工作量十分巨大,但受机构编制影响配备人员非常有限。各县区也均无专门人员、经费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是利用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兼职住房保障工作,极大地影响了基层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二)土地落实难以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总计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面积约215.7公顷。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各级政府要按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8%。但目前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难以落实。

(三)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落实困难。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构成,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短期内存在较大缺口。

(四)廉租房后续管理存在困难。按照目前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水平,无法维持廉租住房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且财政预算科目中并无该项资金安排。如何确保和落实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营运资金,成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的关键所在。

(五)部分县廉租房配套资金困难。我市有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和一个自治区级贫困县,县级财政资金时常捉襟见肘,仅够维持政府正常运转,且土地出让净收益及公积金增值收益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廉租房项目建设的推进。

四、推进“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建议

(一)健全住房保障机构设置。由于住房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建议设立住房保障的具体经办机构,类似医保中心、社保中心、低保中心,以分担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日常性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鉴于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与土地供应量不同步的情况,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建议提前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进行储备,将经营性土地和保障性土地分开储备。

(三)出台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日常运营和维护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运营成本的稳定资金来源,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维护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和筹措力度。考虑到各县的财政收入有限,建议根据各县尤其是少数民族贫困县的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统筹推进城乡住房保障工作.

 

 

上图 市政协领导与住建委的同志们亲切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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