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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促发展、保民生。参保企业可申请稳岗返还资金,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本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
申请对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据悉,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照规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高达6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30%。需要注意的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申领条件、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营行为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我市社保经办网点进行线下申请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我市稳岗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参保单位,再通过信息系统、短信、书面等多种方式推送信息,经参保单位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参保单位也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自行申请稳岗返还资金。今年以来,我市已发放5批次稳岗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