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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广西设区市首笔企业数据资产入表

让数据资产更具价值

  • 2024-04-06   《柳州日报》   记者 荀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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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记者从市大数据发展局获悉,市东科智慧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公司”)于3月31日成功通过数据加工的车联网数据产品计入无形资产——数据资源会计科目,成为柳州乃至广西设区市首家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标志着我市数据资产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今年1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正式施行,意味着我国数据资产管理逐步进入深化落地阶段。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一项,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其真实价值与业务贡献。

市大数据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数据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资源,凭借其独特的乘数价值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新型资产。数据资产“入表”,有助于改善财务报表结构,增加企业资产,利于日后数据资产的交易定价。同时对提高企业信用评级、增强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等也起到促进作用。

东科公司负责人介绍,企业作为柳州市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单位,经过与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深圳数据交易所、国信优易等专业机构紧密交流,围绕东科公司车联网先导区建设运营核心业务,对数据相关的数据治理、数据合规体系建设、数据资产会计核算、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方面进行多轮研讨论证,形成数据资产入表实践的实施路径。经合规审查、成本分析、质量评估等必要流程后,成功将东科公司拥有的车联网数据产品完成入表。

数据资产入表是实现数据高效利用和价值挖掘的关键步骤。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企业融资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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