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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 专人负责 解决问题

我市两部门优化未办理“三证合一”经营主体注销流程

  • 2024-03-30   《柳州日报》   记者 江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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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两部门将联合建立联动沟通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实施专人负责等方式,推动解决全市未办理“三证合一”经营主体注销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根据国务院部署,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此前,国家全面实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指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三个不同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并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此次我市两部门优化流程,主要是为了确保未办理“三证合一”经营主体注销业务得到及时办理。

目前,根据我市新优化的工作流程,当经营主体向税务部门提出清税申请时,由税务部门通过联络机制与该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进行联络获取社会信用代码,若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在有关系统查询到相关经营主体信息时,由税务部门反馈给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联系运维进行该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的二次推送。当经营主体在办理清税业务前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时,由登记机关出具电脑咨询单,引导其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业务。

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还将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运用帮办代办体系,提高未办理“三证合一”经营主体注销工作的整体效能,全力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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