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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日前发布了《柳州市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市场化改革、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方案》等相关文件,柳州市作为试点分类开展县域、开发区、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实施《方案》,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将有效促进我市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提质增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分类激励约束政策、工作安排、组织分工、保障措施6个部分。
“构建综合评价体系”部分明确了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步骤和评价结果分类。综合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分城区(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三类。城区(新区)从税收、地均GDP、产值、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方面评价;开发区(工业园区)从税收、产值、土地集约利用、固投强度方面评价;企业从税收、产值、能耗、就业贡献方面评价。
按评价方法计算评价对象得分后,根据得分排名对评价对象分档分类,研究制定实施具体的区域分类激励约束政策、企业分类激励约束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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