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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印发《柳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 2025年,我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考核指标任务。
《方案》聚焦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加强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法规体系和发挥科技教育支撑作用、系统推进噪声监测、紧抓责任落实和引导全民共治等9个方面,提出45项重点任务。
在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方面,我市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2025年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时公开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推动开展城市噪声治理评估试点,将噪声相关规划及实施情况等作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重要内容。
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是反映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方案》指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根据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和人口密度增设、调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2024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并与自治区和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联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评估及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