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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规民约更规范

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为民服务小记

  • 2022-12-10   《柳州日报》   记者 覃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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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助残帮贫写进居民公约真是好呀!”12月9日,柳北区长塘镇星光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征求公约修改意见时,居民谢燕萍由衷地发出赞叹。

据该社区工作人员统计,目前社区登记在册的残疾人有200多人,这对社区治理带来不小的挑战。今年61岁的谢燕萍是社区志愿服务队的一员,经常主动帮扶社区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在她看来,将助残帮贫列入居民公约,能引导更多人参与社区的志愿服务工作。

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创新举措之一。今年,沙塘人民法庭依托巡回办案点,对辖区内的乡镇和社区进行走访,并在调研中发现,不少社区和村委在制定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中存在困难和不规范的行为。

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益州说:“在逐条查阅村屯、社区现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发现,一些条款存在制定主体及程序不合法、内容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无论村规民约还是居民公约,都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之一,规范其条例可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防治,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在走访调研辖区内的35个行政村和社区情况后,11月,沙塘人民法庭以沙塘镇上垌村和长塘镇星光社区作为试点,对其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专业指导。

“村屯内耕地、土地租赁、乱搭乱建等纠纷长期存在,以前很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已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求。”陈益州介绍,为此在尊重和支持现有村规民约内容的基础上,以及结合法庭审理的案件反映的现实问题,新增了饲养犬类需拴狗绳避免伤人、规范互换承包地登记手续、禁止超标占用宅基地、反对家暴等内容;在居民公约中增加严禁高空抛物、助残帮贫、抵制歪风、普法学法等内容,为打造良好的民俗风气和安居乐业的基层社会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柳北区长塘镇星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副书记徐灵敏说:“及时调整和修改居民公约,能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同时还能结合社区的家庭养老服务等内容,形成社区基层治理亮点,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目前,新修订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均提上社区大会和村民大会议程,待居民和村民投票通过后将上墙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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