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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市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完成结息

涉及商品房小区443个 受益业主57.26万户

  • 2026-07-15   《柳州日报》   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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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布2026年度结息公告,2026年度结息金额合计2960.83万元。其中,市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息2777.71万元,涉及商品房小区443个,受益业主57.26万户;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息183.12万元,涉及售后公有住房单位368个。

据了解,2026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息时段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按照结息管理办法,结息利率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结息时段内新交存及未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按照6月30日国有四大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官方网站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0.95%)计息;二是结息时段内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已动用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剩余未动用部分仍执行0.95%一年定期利率。

记者了解到,受存款利率下调影响,个人账户2026年度结息收入相比2025年度有所减少。业主如想知道个人账户结息情况,可关注“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业主综合业务办理”跳转至柳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选择“维修资金管理”进入绑定业主本人权属房屋后查询;也可登录龙城市民云App,在“民生保障”栏下选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端口查询。

此外,业主还可持身份证至管理中心(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21楼)免费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售后公有住房单位可凭资金代码到管理中心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利息清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规范使用的原则。专项资金用于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应当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维修资金的本息个人不得随意支取。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可按照规定申请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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