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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每人每月补贴二百元

  • 2026-03-05   《柳州日报》   记者 周仟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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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市从本月起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据悉,我市年满70周岁及以上且纳入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老年人可以申请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与低保金同步发放,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申领其中一项;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的,不享受本补贴。

该如何申请呢?据介绍,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可向老年人低保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未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指导协助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经公示、审核、审批后,原则上从审批通过次月起,按月与低保金同步通过“一卡通”发放至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另外,民政部门将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信息共享每月复核低保资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复核,根据人员情况变化,次月起调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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