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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颁发本级 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有效推动“水资源”到“水资产”的转变

  • 2025-12-07   《柳州日报》   记者 李书厚、通讯员 黄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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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向广西柳州市红花水电有限公司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效落实了取水权物权化保护,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这是我市颁发的本级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中,记载了取水位置、取水类型、取水用途、取水量以及权利期限等核心信息,明确了水资源的使用权边界,有效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取水权也从单一的行政许可转变为清晰、可转让、可抵押的财产权能,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和物权属性,促进了水资源价值的转化升级,有效推动“水资源”到“水资产”的转变,更能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高效用水。

我市本级的取水权登记工作以“申请—调查—审核—登记—发证”为主线。登记部门依申请受理后,测绘部门采取以内业核查为主、外业调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在地籍调查的基础上,该中心重点审核材料真实性、申请内容与权属来源材料的一致性、取水权行使是否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等内容。审核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当天即可领到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下一步,该中心将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继续探索取水权金融发展新方向,助力柳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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