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证书对我们而言是一颗‘定心丸’。”近日,在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广西三江县侗乐天然泉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领到了企业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其上清晰记载了权利人、坐落位置、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水源类型、取水类型等信息。
7月18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本月我市相继发放了3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其中1本出自三江侗族自治县,2本出自融水苗族自治县。这是我市颁发的首批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取水权正式纳入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水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取用的水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取得不动产登记之后,取水权与探矿权、采矿权、滩涂养殖、捕捞的权利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充分彰显了物权登记的法定效力和公信力。
为做好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今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积极了解企业在取水权确权登记和融资方面的实际需求,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取水点的测绘和地籍调查工作。
水资源确权登记是水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让水资源“有身份”,有利于变水资源为“活资产”。“获得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让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障,不仅使经营更加合规、合法,还拓宽了融资渠道,让我们能够安心地制定规划、谋划发展。”广西融水县瑞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志智向记者表示。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利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以点带面扩大取水权发证范围。近年来,全国已有不少企业以取水权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的成功案例。我市也将通过推进取水权不动产抵押登记,破解水资源价值背后“企业不敢贷、银行不敢放”的融资难题,推动“绿水”转化为金融“活水”,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升级转化,赋能经济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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