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强规划空间保障、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鼓励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供应制度等7个方面,提出28条自然资源政策措施,全力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聚焦提升资源要素保障效能提出多样举措。不仅要夯实规划空间保障基础,还要通过提高用地指标配置效率、增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易地代保、优化用地审查审批流程等,打好用地审批各环节“组合拳”,为产业项目落地提速增效。要保障矿产经济发展需求,激发矿业市场活力、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力做好矿产资源要素保障,确保产业项目在用地、用矿等方面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要探索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全面优化推广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为企业用地降本减负。
为释放低效用地潜能完善资产供应,《措施》提到,鼓励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在规划统筹连片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通过积极探索产业用地有条件分割转让、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鼓励低效工业用地扩容增效和土地复合高效利用、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收回收购与置换盘活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用地选择。通过丰富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优化自然资源资产供应方式、有序推进住宅用地精准供应、合理确定土地供应价格等措施,确保土地供应与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为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提供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五年过渡期支持政策。
此外,《措施》还着眼优化服务、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服务水平等,解决资源要素保障难点,助推产业项目顺利落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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