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发布《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市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修订后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则等八部分内容。《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预案》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减灾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规划、制度以及灾害防御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做好群众生活保障,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稳定;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等。
《预案》提出,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预案》的内容贯穿了自然灾害防减救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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