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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已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等,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93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5.5万人。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部署,我市在今年7月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目前已完成发放工作。
据悉,在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同时,我市民政部门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部署,配套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如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于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6个月渐退期;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等。此外,目前,我市民政部门还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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