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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通知,确立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等6个城市为广西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试点城市。通知提出,培育建设周期为2022年至2024年,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将赋予中心城市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推动城市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蓝图已经绘就,下一步将如何建设?通知指出,各试点城市要针对消费供给、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不足,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完善建设清单,结合城市发展定位,顺应消费发展趋势,突出“区域”“消费”“中心”等核心要素,建设一批商贸重点项目,优化消费供给。同时强化区域联动,各试点城市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市群消费一体化发展,形成共建共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入选试点城市后,将为城市发展带来哪些机遇?据悉,针对试点城市,自治区将通过统筹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培育建设工作。第一年依据入围培育城市名单,后两年根据各培育城市每年建设进度完成情况,在年度各项促消费活动资金、商贸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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