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12月26日、27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印发关于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沿边沿海市县人员、车辆、海上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严格加强公共场所出入健康码核验管理、严格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做好应急处理措施、严格做好场所清洁消毒、严格做好室内通风换气、严格疫情防护物资配备、严格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及严格配合疫苗接种工作。
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返桂来桂人员防控管理、严格加强返桂来桂人员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严格遵守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严格加强人员聚集管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严格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同时,我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沿边沿海市县人员流动、车辆和海上船舶管理。人员流动方面,实施减少辖区内人员流动、采取人员流动报备制度、严格管理外来人员的措施。车辆方面,实施加强“三码联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严格客运网约车管理的措施。海上船舶方面,实施推行海上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行程查验、落实海上船舶出海报备(审批)制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格海上船舶管理等措施。沿边沿海市县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减少大型集会活动,从严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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