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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关于四荣乡永靖村粟家屯青龙头潭面的垃圾焚烧池和垃圾集中点污染环境线索后,立即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四荣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处理。
20日至21日,相关部门连续两天到现场调查核实。据了解,该处垃圾焚烧池和垃圾集中点距离群众居住点直线距离大约50米,垃圾末做分类,焚烧所产生的烟尘没有经过环保设施设备处理,群众对此颇有怨言。但是该垃圾焚烧池是水泥结构加琉璃瓦盖顶,雨水不会流入,焚烧池不会产生污水流出。
22日,笔者跟随相关部门来到四荣乡永靖村粟家屯青龙头潭面的垃圾焚烧池,看到张贴有“此处禁止倒垃圾”的告示,挖掘机正在对垃圾焚烧池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工作人员对地面进行平整与清扫,建筑垃圾将运至县城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同时安排2个型号为660升加盖的垃圾桶放置旁边,方便群众投放垃圾。
有关部门今后将按照“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每天将此处的垃圾全部收集运至融水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力争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环卫管理体系,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善。
“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成立相关队伍,每天进行例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四荣乡乡长孔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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