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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

设立专门监管仓查验

  • 2021-01-09   《柳州日报》   记者 黄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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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111日起,我市对外埠入柳(包括五县五城区两新区)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凡外埠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先申报。

据了解,我市设立柳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位于柳州天之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柳南区柳太路9号)。凡外埠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先申报,车辆直接驶到监管仓开展查验并取得《柳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方可在我市储存、使用、加工、销售,凡未取得该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在我市储存、使用、加工、销售。

我市派遣联合工作组进驻监管仓,外埠入柳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在进口冷链食品抵达柳州24个小时前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监管仓联合工作组提交《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报检单》(以下简称“报检单”)预约。由监管仓联合工作组对外埠入柳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查验,查验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凭证、消毒证明等,确保手续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出具出仓证明;如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凭证、消毒证明的,应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全面消毒和核酸采样检测,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

此外,在122日前,我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主动将货物信息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督管理小组申报,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督管理小组派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手续齐全、货证相符后补发出仓证明。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输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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