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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全区6个“学习强国”工作先进单位、1000名“学习强国”学习积极分子进行通报表扬,我市以综合评定第二的好成绩荣获“学习强国”工作先进单位。此外,我市83人获“学习强国”学习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每人可获100元新华书店购书卡奖励。
据介绍,本次受到表扬的单位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组织架构活跃度和向“学习强国”广西学习平台供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综合评定成绩突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受表扬的学习积极分子主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学习总积分或2020年度学习积分较高,是广大用户中的优秀代表。
近年来,我市积极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自开展“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以来,得到广大党员的积极响应,涌现出一大批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习的积极分子。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走实走深见效,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推动我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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