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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公共停车位上的“僵尸车”

交警部门对占用停车资源过久的车辆进行处理

  • 2020-08-16   《柳州日报》   记者 张威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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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内久置的一辆面包车。

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在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区域排查和整治久置车辆(俗称“僵尸车”),为我市创城工作助力。

1416时许,记者跟随城中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沿江路荣和天誉小区对面一公共停车场。经民警排查,在该停车场有两辆逾期未检且长期停放于此的车辆,分别是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小型货车。

来到该停车场,记者看到,该处是个免费且开放性的停车场。在入口处附近,停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该面包车车身多处已生锈,多个车窗破损缺失,右后轮缺失,前挡风玻璃上还有停车场提醒其驶离的通知单。距离该面包车20米左右,停着一辆破旧的小货车,其右后轮已破损。

民警在现场发现这两辆车上均放置着行驶证,而且车门均能打开。民警首先联系上面包车的车主廖先生。通过询问,民警从廖先生处了解到,他去年底将车辆停放在此,随后他就到南宁工作和生活。因此该车就一直没有再使用过。同时廖先生也无法立即赶回柳州处理该车。为此,民警向廖先生说明车辆目前已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过久,且未按时间进行检验,将依法将车辆从该停车场内拖离。廖先生可以在三个月内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否则,三个月后民警将依法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随后,民警又联系小货车的车主,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姓温。然而该车车主却多次挂断电话,只是发来信息表示不方便接听。民警只好以短信形式将车辆的情况予以告知。截至当天17时许,该车车主仍未回复民警。据民警调查,该小货车从20186月至今未检验。随后,民警对该车予以拖离处理,如果车主不在三个月内前来处理,也将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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