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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7个模范集体与个人获表彰

  • 2020-01-03   《柳州日报》   记者 覃珩 黄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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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我市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宣讲会暨颁奖仪式,大会共表彰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4个模范个人。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向军,副市长卢柳屏参加颁奖仪式。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表彰决定,并为鱼峰区天马街道办事处、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宝骏基地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以及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慧兰,柳城县冲脉镇党委书记韦庆颂,融安县板榄镇龙纳村村委主任赵小芳,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实验中学教师杨全4个模范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牌匾和奖章。随后,模范集体与模范个人代表分别进行先进事迹宣讲。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进一步增强促进柳州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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