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工作15日起集中开展
了解掌握群众住房需求
内容导航:
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是摸清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情况,探索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近日,我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柳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从10月15日起在我市集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工作,对市区(不含五县)范围内所有住宅房屋以整租、合租、二次转租的住房租赁,包含房屋原用途不是住房但现实用途为住宅的租赁,都纳入本次住房租赁信息采集调查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租赁除外。
集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工作,是为了全面梳理和摸清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情况,了解和掌握群众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要求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范围内住房租赁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要按照“路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对每一个租赁住房进行细致调查,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柳州市住房租赁信息采集表》,如实全面记录各类房屋及出租人、承租人信息,确保调查信息能够客观反映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状况。
在集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将住房租赁动态信息采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安全隐患巡查整治、综合管理等纳入常态化工作,创新日常服务监管模式,维护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