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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4种行为进行追责

广西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2019-09-15   《柳州日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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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9101日正式施行。这个条例对14种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将闯卡、霸座、在站台上滞留及翻越站台、扒车门、围堵列车、阻碍发车、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和车站封闭区域等14种危害铁路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纳入禁止行为范围。同时,条例对旅客乘坐火车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行了规范,确保旅客井然有序、文明规范地进出车站、候车和乘车,防止旅客携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对于违反站车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将纳入铁路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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