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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名师享受特殊津贴制度

每人每年4万元

  • 2019-07-23   《柳州日报》   记者 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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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享受特殊津贴名师评选实施细则(试行)出台,明确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名师的评选办法,给予获评的名师每人每年一次性特殊津贴4万元。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为首次评选,将在9月启动,年内评出。

按照《柳州市享受特殊津贴名师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我市享受特殊津贴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20名。评选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教育教学人员取得的成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下同),在柳区直学校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及管理人员,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电化教育站等教育机构的在职在编在岗教研员及管理人员均可以参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我市对享受特殊津贴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由名师所在单位对管理期内名师进行考核。调离本市的,终止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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