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构建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
首推“路长制” 实现“八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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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我市要在广西首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改革,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路路长,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全市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我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改革,不仅是为了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路路长管理责任制度,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农村公路“路长制”改革实施后,经过2018年和2019年的准备,2020年要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和常态化,促进全市乡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从而实现“八个无”: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设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据悉,当前《柳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完成初稿,正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