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文要求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内容导航:
日前,我市教育、物价、公安、工商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柳州市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导和规范校外托管机构服务,提高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接受托管服务的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通知要求,我市校外托管机构按照“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由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及管理信息沟通通报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县(区)人民政府组建由物价、公安、消防、城管、安监、教育、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小组,每季度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依据各部门职责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校外托管机构应当根据其经营范围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的其他审批手续。并将相关证照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内部安全保卫、学生接送管理等相关制度。
如果家长接受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双方应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切实维护校外托管机构、接受托管服务的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等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