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
每月对县区排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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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今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1至3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6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为达成全年改善目标,我市对各县区每月排名考核。
据通报,1至3月,全市空气中的PM10浓度均值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PM2.5浓度均值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监测数据显示,市环保监测站、市九中站点一季度PM10浓度高于全市平均浓度;市九中站点一季度PM2.5浓度明显高于去年同期。五县及柳江区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多数优于市区;柳江区一季度PM10、PM2.5浓度等显著高于全市均值。
按照目前形势,我市达到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就此,我市印发实施了《柳州市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预警响应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区)、新区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预警响应要求,继续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等的防尘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控及秸秆禁烧管理,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响应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