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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要达到3万元以上,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的示范村……记者近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力度,计划投入不少于1.96亿元扶持406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作为推动乡村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我市今年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大任务抓实抓好,积极制定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确立了村级集体经济“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服务创收、异地置业、乡村旅游、村民联动、社村共建、股份合作、利益联结”10种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造血功能。
在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力度上,我市在去年已确保261个行政村获得50万元以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基础上,2018年确保155个贫困村(含120个“十三五”时期贫困村和35个新增的深度贫困村)获得50万元以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使全市348个贫困村全部获得5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
在2018年至2019年,每年确保200个非贫困村共计400个非贫困村获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确保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的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