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下发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通知
年检分三个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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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年度检查的规定,市民政局将于3月12日至5月31日期间,对我市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17年度检查。
据了解,本次年度检查对象是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或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17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或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检查时间为3月12日至5月31日,逾期视为不参加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本次年度检查将分为三个步骤进行:通过网上填报年检材料并提交预审、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前往柳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现场年检。符合条件的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做好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