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有特点 示范有亮点 极具推广意义
我市荣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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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从市质量强市办(市质监局)获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正式下文,命名我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并认为我市在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过程中创建有特点、示范有亮点,在全国极具推广意义。据悉,自2012年国家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全国共有180个城市申报创建,被国家批准创建的有151个城市,通过验收的有29个城市,目前已获批命名的有28个城市。获正式命名后,柳州成为广西首个获得该荣誉的城市。
据介绍,自从2012年我市在广西率先启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到获批成为全国第一批、广西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历时五年。五年里,市委、市政府突出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市之路,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城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质量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走出了一条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之路。
此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作组来我市进行现场验收时认为,柳州城市特点鲜明,工业基础雄厚,质量文化浓厚,领导高度重视,基础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有力有序有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有始终突出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体现柳州城市转型升级的本质特征;坚持具有柳州特色的质量创新,制订了新时代质量纲领;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大力推动共创共建质量强市,让全社会共享转型升级质量成果四大亮点。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发挥好全国质量标杆示范城市的作用,把质量提升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不断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