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2018年慰问活动提高帮扶金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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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市总工会即将启动2018年元旦慰问活动。今年不仅改变了以往全年只安排元旦春节一次慰问的模式,新增了中秋国庆和元旦慰问活动,还进一步提高了帮扶资金的发放金额。
本次元旦慰问标准按2000元、4000元两个等次发放,即对已获得2017-2018年度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2000元。未获得2017-2018年度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4000元。
本次元旦慰问活动申请范围为:已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档案,并已录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且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含农民工、待岗和内退职工)。
本次元旦慰问活动慰问条件为: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向政府申请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虽经政府救助,但是存在患病、子女上学、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非生活性支出,导致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但是存在患病、子女上学、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非生活性支出,导致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以内,但是存在患病、上学、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非生活性支出,导致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可于12月8日前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