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物价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保障“两节”期间物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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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庆、中秋两节价格平稳,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提早启动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价格巡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针对国庆中秋期间市民群众购物、旅游、出行活动较为集中的特点,我市物价部门执法人员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执法人员对我市旅游景区收费、客运票价、停车收费、天然气、宾馆酒店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巡查,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同时,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了提醒告诫。着重强调: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1小时免费和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落实好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规范公路、铁路客运价格秩序,并做好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
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稳定,要求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规范景区内所有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要求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市物价局表示,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