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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管理办法

特色融资服务 助推企业两创

  • 2017-07-24   《柳州日报》   记者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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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柳政办〔2016181号),加强对柳州市中小微企业的两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重点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惠民惠企政策作用,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77日印发了《柳州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通过增加新的融资服务产品、合作银行,扩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

据了解,面对一直以来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连年出台政策,通过提高抵押物折数、发放信用贷款、项目扶持等手段,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如今,助保贷业务的推出,扩大了企业支持范围,不太受行业及企业规模限制,申请贷款企业只要无违约失信情况,并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的50%的抵(质)押担保或保证,就能获得单户贷款额度高达2000万元(含)的贷款,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为了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合作银行根据贷款企业的综合情况,实行差别化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抵(质)押物品种包括:房产、土地、船舶、林权抵押、存单质押等抵质押物;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须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贷款企业在签订借款合同前按不低于其在合作银行审批授信贷款额度的1.5%的比率一次性缴纳助保金。

为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管理,培育良好信用,申请助保贷的企业需接受第三方有资质的评级评价机构评定,合格后列入“市重点中小微企业池”。

助保金贷款业务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负责年度风险补偿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核并拨付风险补偿金,提出调整政府对合作银行贷款的补偿比例的建议,市工信委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委托作为助保金贷款运行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风险补偿金和助保金专用账户,协调与合作银行对接、推荐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评级、贷后管理等。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企业如有违反财经纪律、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助保金的行为,由市工信委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恶意逃避债务导致风险补偿金、助保金和银行贷款损失的贷款企业,取消该企业贷款的资格,并列入人民银行诚信黑名单。

助保贷融资项目是我市为两创企业量身定做的一项特色融资业务,它具有涉及面广(包含工业、商业等企业)、融资门槛低(中小微企业均可申报)、融资成本低(贷款期为2年、中间无需为转贷另外支付成本、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小等)、风险可控制性好(助保金、政府风险补偿金、企业抵质押物等多重保证贷款安全)等优势,为解决我市两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开创了新的融资渠道,必将为市中小微企业在三期叠加的大经济形势下,实现稳中求进、迎难发展做出重要支撑,也为全市的经济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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