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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解读

几“大招”落实责任防拖欠

  • 2017-07-07   《柳州日报》   记者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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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出台《柳州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柳州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部门责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出台后,受到各方关注。接受记者采访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方案》中读者关心的一些细则作了解读。

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失信惩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我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牵头工作,同时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监察执法,与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委等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纠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以我市建筑、市政、交通(含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调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重点建立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要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便民高效的服务方式,计划到 2020年,形成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搞实名制 依法维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我市劳动市场情况较好,但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本《方案》的出台是政府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种违法行为的“大招”,不仅将各项要求与责任“分门到户”,还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心尽力去完成。

    “我们要在今年继续与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等联合起来,多走访多检查,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农民工之所以被“坑”,就是因为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出现了问题,如遭遇“不平等条约”或者“霸王条款”,农民工在签署的时候以为没事,但是后来出问题却发现已经被合同“套牢”了。这位负责人说:“所以我们今年会首先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出台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规范,让农民工们知晓,从而在合同上就懂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不仅要从合同上监管,还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支付各方的主体责任、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加强拖欠工资执法能力建设等。这位负责人说:“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不仅需要政府的强力指导,也需要社会形成充满正气的意识,当大家都有意识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时候,这个工作就很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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