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
获自治区评议考核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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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公布2016年度全区14个设区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考核获A级等次。
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方面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等次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2016年10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设区市政府和自治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评议考核。我市也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2016年度全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