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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政策出台

从7月1日开始实行 有问题向物价部门反映

  • 2017-07-02   《柳州日报》   记者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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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市民越来越关心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及停放价格。记者630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规范新能源汽车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根据相关政策,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的政策,并从71日起开始实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

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

    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充电设施的不同执行不同的电价标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及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环卫车等公益性服务车辆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2020年前,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区分两种不同的充电设施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公共专业充电桩:以不高于燃油成本为原则,最高限价标准按0.8/千瓦时试行,由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在最高限价标准内核减财政补贴后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公交车辆按不高于0.6/千瓦时收取。

    充电插座:以不高于专业充电桩为原则,最高限价标准按0.5/千瓦时试行,小区内的由小区物业公司在最高限价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区外的由充电插座经营企业在最高限价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020年后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

    2020年前,我市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全市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泊位及所有公共场地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公共场地停车场的界定按《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17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如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2小时内免费停放政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仍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核定柳州市医疗机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柳价费[201394号)中规定的小汽车收费标准执行。

    鼓励倡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如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以及其他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行1小时以上免费停放政策。

    住宅小区对新能源汽车执行小区现行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

    2020年后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另行制定。

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市物价局提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在充电、停车场所醒目处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时间、价格举报电话等。

    各停车场应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管理,做好免费优惠时段的计时工作。能使用电脑计费系统的,应及时调整系统实施电脑计费;不能使用电脑计费系统的,要制定人工计时收费的工作流程,规范收费人员行为。

    市物价局表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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