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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

壮大龙头企业 激活家庭农场

  • 2017-06-08   记者 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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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农业龙头企业,做优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亮农村家庭农场……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

据了解,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00多家,龙头企业年产值达149亿元,辐射带动农户超过3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数量不断上升,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多家、家庭农场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金额近15亿元,入社农户3万多户,带动农户数20多万户。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禾美公司的学校食材配送项目已日益健全完善,极大地推进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品安全工程建设和地方优质农产品生产。”广西禾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公司食材配送模式、设施建设、采购渠道、质量监管等方面逐渐成为行业标杆,并且公司还优先安排贫困户在公司工作,使贫困户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

保证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是我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此,我市定期开展龙头企业监测及评定工作,使龙头企业数量稳中有增、质量稳中有升,及时淘汰发展缓慢、破产注销或面临破产的龙头企业。对于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我市通过开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数字化管理试点等工作,助力企业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相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更为明显。近年来,全市各县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市各相关部门以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为抓手,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鹿寨县景成沙田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从成立之初的只有4户果农,到现在已发展到由40多户果树种植大户及涉农企业组成的大型合作社。合作社本部建有2000多亩各种水果示范基地,为当地贫困农民提供了劳动就业机会,同时还带动周边农户种植水果2800多亩,使众多贫困农民走上了水果种植致富的道路。去年,合作社还获得了农业部授予的“国家农民合作示范社”称号。

家族农场是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这一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市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融安县大良镇胡氏葡萄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说,现在农场主要种植优良品种的“夏黑”葡萄,这几年在市场上销路十分看好。此外,随着这几年柳州农业旅游业的发展,来农村游玩的游客越来越多,葡萄园也变成了游客聚集的农家乐,有了出售葡萄和接待游客这两大收入,农场的年营业额达到了20多万元。

“当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涵盖林业、服务业等,呈现出了产业集群与农民合作社相向发展的态势。”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中办国办出台《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战略。对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人才、用地、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强化金融支持,加快土地确权,提供人才保障,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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