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开展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
违规单位须7日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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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5月,市住建委开展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实地检查,检查发现的违规单位须7日内整改。
近日,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场搅拌砂浆与预拌砂浆相比,前者噪音大、扬尘多、浪费资源、关于砂浆的建设工程质量难以监控。为了保护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是大势所趋。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的范围为市区应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时间从4月一直持续到5月底。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通知》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是否在施工现场堆放砂浆原材料与设置摆放搅拌机设备。已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使用已备案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工程监理单位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或不使用已备案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的是否履行监督职责。
对于还在继续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相关单位停止违法行为,自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拆除现场搅拌设备,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