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免收城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未实施前按现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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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关于免收城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议案实施方案制定进展情况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据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议案,此次制定“关于免收城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工作实施方案免征对象是我市城市住户,其他征收对象仍需按《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在实施方案未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我市城市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按现行标准收取。待方案制定实施后,根据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户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但其他征收对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按现行标准收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柳平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