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3月底和5月底分别完成市县两级改革
内容导航:
17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柳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提出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市委高度重视我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意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意见》明确,此次派驻将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主要采取综合派驻方式;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的重点对象为所驻部门(含综合派驻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撤销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部门纪委和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其编制全部划转为派驻机构使用。要加强派驻机构力量,由市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予以保障。
据悉,我市计划分别于3月底、5月底完成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此次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将撤销4家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不再保留9家市委工作部门、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员岗位,不再保留66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