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我市对照《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梳理和主动认领了六大类8个问题。目前全市正在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就我市认领问题及整改情况,3月13日、14日,自治区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三督导组在我市开展了督导。
去年7月,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11月向自治区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于1月印发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共涉及七大类37个问题。我市对照自治区整改方案,市、县(区)各级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7年6月底完成30%”“2017年底完成80%”整改目标任务。
据了解,关于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的问题,我市已研究制定《柳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初稿),拟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信息沟通办法》(初稿),即将印发实施。
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开发小水电的问题。我市排查发现,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没有违规开发小水电现象,但发现保护区实验区内建有九洋水电站的引水口、引水坝和压力前池。该水电站建成于国家级保护区划定之前,当时的保护区界线尚未覆盖引水口等区域。就此情况,我市正组织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核实,并上报自治区层面。
重金属污染及尾矿库和遗留场地问题。我市核查认定,全市在册尾矿库5座,其中有色金属类2座,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目前已完成柳江思荣锰矿尾矿库1号、5号两个尾矿库的销号,正在开展鹿寨响水尾矿库综合治理。
针对PM10和PM2.5浓度偏高问题。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洛清江渔村断面出现总磷超标的问题,我市开展了洛清江流域环境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防治实施方案等,已通过中国环科院等专家评审。
对于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的问题,1月底,我市制定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各项保护工作完成时限。1~2月,各县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经查,我市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有5个。目前,市发改部门正在编报项目建议书,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对于建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集中问题,我市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建材企业143家,存在问题企业80家。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决定书)41份,立案调查6家,处罚金额4万元。
针对督导意见和我市整改方案,下一步,我市对整改工作实行“挂账督办”,每月报送整改进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展严重滞后、不按要求整改的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