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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 20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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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获悉,2017年广西将实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据了解,目前广西已有柳州、玉林、桂林、防城港、百色和河池6个城市63家城市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柳州市首推53种不鼓励优先使用静脉输液的病种,试行医院处方外延,推进医药分离。

参照桂林等试点城市的经验,这次改革中各医院的医疗价格调整后将有升有降,其中降价项目主要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提价项目主要是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门诊急诊诊察类、护理类和手术类等。

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以后,城市公立医院的补偿将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此外,为了不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将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价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自费项目除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门诊诊查费及住院自费部分可以从个人账户支付,总体上以不增加参保、参合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为原则。

与此同时,广西卫生部门将继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广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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